关于房屋拆迁/陈光标关于房屋拆迁立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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宅基地上房屋拆迁的法律规定

1、宅基地上房屋拆迁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征收补偿原则、补偿内容与标准、受胁迫签约的救济途径、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关系以及征收程序要求。

2、合法“一户两宅”的形成法律规定:《土地管理法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但《继承法》和《民法典》规定,子女可通过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,根据“地随房走”原则,获得宅基地的临时使用权,从而形成合法的“一户两宅”。

3、农村拆迁宅基地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征收条件、补偿原则、补偿项目和标准等方面。征收条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有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、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、公共事业、扶贫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、成片开发建设等情形,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,可以依法实施征收。

农村房屋拆迁的程序有哪几条规定

1、农村房屋拆迁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条规定:征地公告与补偿规定:已建新房补偿:当征地公告发布时,若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,则对新房进行补偿。在建新房处理:若新房尚未建造完毕但已获得建房批准文件,拆迁人应立即停止建房,补偿金额可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或与拆迁方协商议定。

2、农村房屋拆迁程序的规定如下: 征地公告与补偿规定 征地公告发布后:若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成,新房将予以补偿;对未拆除的旧房则不予补偿。 新房正在建设中:被拆迁人需立即停止施工,补偿金额可参照建房批准文件确定,或通过拆迁双方协商议定。

3、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程序的法律规定,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:补偿安置依据 证件记载为准: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,一般应以房地产权证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。这些证件是确定房屋权属和面积的重要依据,也是拆迁补偿安置的基础。

4、农村房屋拆迁,一般需要经过的法定程序是:地方政府报批。法律明确规定,征收土地的,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。征收基本农田、耕地超过35公顷和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。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级政府审批,并报国务院备案。市、县国土资源部门公告。

5、农村房屋强制拆迁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步骤:立案查处 执法部门在发现农村房屋存在违法建设行为,或者接到相关投诉和举报后,应当依法立案查处。这是强制拆迁程序的第一步,旨在确保对违法行为的及时响应和处理。违法事实调查 立案后,执法部门应组织不少于2人的调查小组,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。

什么时候可以实行强制拆迁

1、复议及诉讼期限当事人可在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,或在3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在此期间,行政机关不得强制拆迁。最终通知与自行拆除期限若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复议或诉讼,行政机关需提前10日通知强拆日期。若当事人在规定日期前自行拆除,可避免强制执行。若行政机关采取损害财产或人身权的措施,当事人可诉诸法院维权。

2、拆迁户主不同意时,政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实行强拆,但必须按规定给予补偿,且不能采取非法方式。具体来说:可以实行强拆的条件:重大公共利益:如果拆迁确实是为了重大公共利益,如基础设施建设、城市规划调整等,政府可以在户主不同意的情况下实行强拆。

3、只有在被拆迁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的情况下,城管才能进行强制拆除。这一程序旨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,防止违法强拆的发生。特殊情况下的直接拆除 尽管一般情况下需要遵循上述法律程序,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。例如,对于正在搭建的违章建筑,城管可能无需下达整改通知书,即可直接进行拆除。

4、市政府做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后,被征收人不复议不诉讼,且征收手续齐全并经过法院申请通过的,可以实行强制拆迁。以下是关于强制拆迁的详细解释:强制拆迁的前提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:市政府必须已经做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,这是进行强制拆迁的法律基础。

拆迁时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处置析产给女儿的房间吗

拆迁时宅基地使用权人是否有权处置析产给女儿的房间,需视具体情况而定。若房屋产权归父母,父母有自主分配权: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是父母合法建造且登记在父母名下,在父母去世后,该房屋属于父母的遗产。儿女作为法定继承人,有权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房屋拆迁补偿款,通常可以均等分配。

需明确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归属。若父母去世后未分割遗产,房屋原则上由子女共同共有;若已通过分家析产明确份额(如两个院子分别归属兄妹),则按各自份额分配拆迁利益。特殊情形:若翻建后房屋结构、面积发生重大变化,可能影响权属认定。

宅基地使用权规定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二条,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,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。

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程序的法律规定

1、农村房屋拆迁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条规定:征地公告与补偿规定:已建新房补偿:当征地公告发布时,若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,则对新房进行补偿。在建新房处理:若新房尚未建造完毕但已获得建房批准文件,拆迁人应立即停止建房,补偿金额可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或与拆迁方协商议定。

2、签订协议与搬迁:双方达成一致后,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。被拆迁人需要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。实施拆迁与补偿:被拆迁人搬迁后,相关部门会实施拆迁工作,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标准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或提供安置房。

3、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程序的法律规定,主要依据《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》的相关规定进行:补偿安置依据:主要依据: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,一般以房地产权证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。特殊情况:如上述证件记载与实际不符,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,应以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安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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